按照《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暨全省优秀法院、优秀法庭和优秀法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黑高法明传〔2020〕80号)要求,经党组决定,拟推荐:
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绥芬河市人民法院立案庭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
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魏明、刑事审判第二庭法官助理蒋利龙、宣传信息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田兆强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
穆棱市人民法院、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为全省优秀法院;
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五林法庭、牡丹江市林口县人民法院刁翎法庭为全省优秀法庭;
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钱大龙、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于尧为全省优秀法官。
公示期为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8日(5个工作日)。
对拟推荐单位和个人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电话:0453-6377040
地址:牡丹江市西三条路339号
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月4日
1.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事迹材料.docx
2.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事迹材料.doc
3.绥芬河市人民法院立案庭事迹材料.docx
4.魏明同志事迹材料.doc
5.蒋利龙同志事迹材料.docx
6.田兆强同志事迹材料.docx
7.穆棱市人民法院事迹材料.docx
8.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事迹材料.doc
9.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五林法庭事迹材料.docx
10.林口县人民法院刁翎法庭事迹材料.docx
11.钱大龙同志事迹材料.docx
12.于尧同志事迹材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