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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宁法院建立民意与司法互动机制

  发布时间:2013-10-25 10:13:12


    加强民意沟通工作是新时期坚持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东宁法院法院建立民意与司法互动机制,提高司法透明度。

    一、 建立多元的民意沟通平台,充分了解社情民意

    依托立案信访工作,搭建倾听群众呼声的桥梁。立案信访接待是法院与群众交流沟通的最前沿,该院结合“便民诉讼三十条”,加强立案信访服务窗口、弱势群体救助窗口、院长邮箱投诉窗口“三个窗口”建设。为了让人民群众“少跑一次腿、少找一个人、少等一分钟、少费一点心、少误一次工”,建成集信访接待、导诉服务、立案审查、诉讼交费、判后答疑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

    依托人民法庭,搭建了解基层社情的桥梁。深化“下基层”活动,实施“前瞻性”服务。该院以开展好“访企业、进乡村、走千家,送温暖、提建议、促发展”活动为出发点,每名党组成员都与辖区重点企业建立结对共建联系,法官与各中小企业结对,各干警成为各企业的“司法服务联络员”,不同承度、不同方面的解决企业难题。实施“院长接待日”制度,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人民法庭发挥便民作用,建立村级联系点、诉讼信息员制度,便于及时掌握基层社情民意,为适时调整、正确部署基层审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依托案件审理,搭建掌握调解信息的桥梁。该院深入实施省院推行的”五全调解模式,结合地域、人文特点,提出“调解五法”,强化“三个注重”即注重法律效果、注重社会效果、注重政治效果.加强诉前调解,使当事人尽量少一些“对簿公堂”,多一些调解疏导,融法、理、情为一体。

    二、 建立健全民意沟通机制,密切法院与群众关系

    建立确保“司法公开”的长效机制。把握法院内部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和程序,做到依法应该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所有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一律上网公布;能够公开的审判与执行信息,一律通过法院网公开。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拓展司法公开形式。开通网站、法院官方微博,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司法公开,推进法制进程。

    建立接受外部监督的长效机制。推行院领导轮流接待制度,确保涉诉群众向法院反映的问题一次性进入处理程序。以QQ、微博、邮箱等方法建立与群众的联系,并向全社会公布法院信访接待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建议、批评与意见,并及时汇总,认真研判,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

    建立巡回就地办案的长效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巡回审判管理办法》,变“被动接诉”为“主动下审”,做到农忙时节到田间地头开庭、集体诉讼的到发案地开庭、当事人行动不便的上门开庭、边远地区的巡回开庭。推出“车载法庭”、“庭院法庭”、“假日法庭”、“夜间法庭”等特色工作法,把案件办在村头炕头、田间地头。坚持对不在法庭驻地案件,一律到当事人所在村巡回审判;凡涉及老弱病残的纠纷,一律到当事人家中办案的“两个一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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