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审判质量,强化审判工作中的薄弱环节,10月15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敏同志召集民商事战线、行政庭、立案庭全体审判人员召开以“提高案件质效、解决申诉问题”为主题的研讨会。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贾玉敏,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伟、孙为群参加研讨。
会上,立案庭就今年申诉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汇报,指出申诉案件增多的原因除客观因素外,审判人员自身释法解疑不到位、法律文书论述部分说理不充分等也是导致申诉率上升的重要原因。就此,各庭室长及审判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针对如何降低申诉率提出了对策。贾玉敏、刘伟、孙为群等院领导也对各分管部门提出了工作要求。
为进一步解决申诉案件数量的上升,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敏提出了十个要求:一是《新民诉法》实施后,申诉期限由两年改为六个月,法官的工作效率要进一步提高;二是在立案过程中,要更加精细、准确;三是开庭程序要更加规范,判决实体要更加公正;四是法律文书论述要清晰、准确,并把法律法规援引清楚,减少因当事人不理解判决原因而申诉的情况发生;五是要杜绝“盲判”的问题,案件审理后要经过层层审核;六是法官要具备一定的问题吸附能力,判后答疑一定要到位;七是要制定严格的文书把关程序,避免出现错误;八是要在信访部门及中院机关坚持实行“首问责任制”,提高干警责任意识;九是行政案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通过和解解决,以减少社会纠纷;十是法官要有过硬业务素质,要敢于担当,给当事人以权威的、肯定的、唯一的答复,减少当事人“赌博”、“押宝”的心理,提高法院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