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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棱市法院关爱失足少年以“三建立”延伸帮教

发布时间:2013-08-14 09:02:38


 穆棱市法院关爱失足少年以“三建立”延伸帮教

 

年初以来,穆棱市法院在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审判和帮教、矫治工作中,加大关爱力度,特别是针对刑满释放失足少年易再犯罪问题,深入调研,建立了切实有效的挽救帮教机制。今年以来,共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1件,涉及13人,未发生刑满释放失足少年再犯罪问题。

一是建立“成长档案”,定期帮教。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少年,从案件审理起即建立“成长档案”,由主审每季度和其联系一次,在少年犯接受刑罚期间,定期进行帮助教育,至少跟踪到20周岁,以了解和把握少年犯的成长轨迹,在其改造、成长中给予更多的司法关爱和亲情呵护。

二是建立“阳光基地”,长期扶持。该院与穆棱市司法局违法犯罪矫治中心共同在穆棱市下城子经济开发区与十余家企业联系商洽,成立了“阳光基地”,为失足少年优先提供就业,在与其它工人一样同工同酬的基础上,提供免费食宿,防止因没有稳定生活收入而再次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目前己有4名失足少年在“阳光基地”安心就业。

三是建立“爱心基金”,随时解困。对于生活特别困难的青少年,该院则通过“爱心基金”,在其接受完刑事处罚后,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日前,该院为一位被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且无人监管的未成年人购买了一系列生活用品,并赠送500元现金和法官寄语,以增强他重新开始生活的信心,坚定其好好做人回报社会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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