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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航说法》——奶奶的遗产

发布时间:2026-07-27 14:30:51


近日
阳明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
亲属间遗产纠纷案件
办案法官秉持
案结事了人和的工作理念
用心用情化解亲属矛盾
既守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又维系了珍贵的亲情


        小亮的爸爸、爷爷、奶奶相继去世之后,奶奶的银行账户中,留有20万元遗产,就在小亮打算取出这笔钱时,才发现该款已被奶奶的妹妹取走。
        小亮的爸爸是奶奶的独生子,爷爷与爸爸先于奶奶去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因此,奶奶的遗产应由小亮继承。
        小亮多次与奶奶的妹妹沟通,欲要回此款,对方均未同意,无奈之下,起诉至法院。

        庭审中,被告辩称涉案款项是小亮奶奶去世前转给她的,并不是去世后偷偷取走的,自己被误解,觉得心中委屈,这才未及时返还,但未能出示遗嘱、协议等对其有利的证据,证明小亮奶奶在弥留之际为何给她转去20万元。
法官耐心释明法定继承、代位继承的法律规定,让双方彻底理清涉案财产归属,明晰擅自占用他人遗产的法律后果。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向小亮支付涉案继承存款20万元,这起亲属间的遗产继承纠纷圆满化解。


阳明区法院立案庭庭长  刘星源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自然人离世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属于遗产,无遗嘱、无遗赠扶养协议的,严格按照法定继承规则分配,亲属之间因遗产产生纠纷时,应当秉持互谅互让的原则,友好协商理性处理,切勿因一时财产利益消耗亲情,得不偿失。阳明区法院将持续秉持温情司法理念,情理兼顾化解家事纠纷,守护每一个家庭和睦安稳。
来源:黑龙江电视台都市频道《新闻夜航》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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