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店变成服装店
顾客储值余额被清零
消费者权益如何保护
阳明区法院为您支招

李丽(化名)养了一只宠物猫,为了在购买宠物用品、洗护时能有优惠,于是在一家宠物店预存6000元,办理了一张储值卡。李丽陆续在该店消费2900多元后,便有很长一段时间未再去消费。由于卡内尚有3000多元余额,李丽打算带着宠物猫去做一次洗护,可她走到店门口时却发现,宠物店已经变成了服装店,储值卡被作废,余额也被清零。李丽给店主打电话想要询问解决办法,店主却始终未接听电话,也未回复消息,无奈之下,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审理期间,法官找到宠物店经营者,告知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规定,宠物店注销后,存续期间产生的债权债务应当由经营者承担。由于双方未达成调解协议,最终,法院判决宠物店经营者退还李丽剩余款项3044.8元。

阳明区法院法官 张宇龙
经营者在开展预付式消费业务时,应秉持诚信原则,规范经营行为,不得在未妥善处置会员余额、未提前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擅自闭店或注销公司,注销时必须依法清算。而消费者在选择预付式消费时,应优先选择证照齐全、经营稳定的商家,避免一次性大额充值,理性判断商家经营情况,留存充值凭证、合同文本及沟通记录,一旦遇到商家闭店、余额难退等问题,可凭借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黑龙江电视台都市频道《新闻夜航》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