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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明区法院开展“作风我先行”活动

  发布时间:2013-07-31 15:41:41


    阳明区法院在开展“司法质效年”和“司法作风建设年”的“两个年”活动中,在全院开展“作风我先行”活动,把“接地气,连民心”活动推向深入。

    首先,开展作风教育活动,强化干警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司法理念。以牡丹江日报《关于深入推进转变作风促进发展系列言论》为读本,以省纪委明察暗访及我市某单位乱收费录像为反面教材,教育全体干警坚决克服冷、横、硬、烦的工作态度和敷衍了事的工作作风,严格执行文明用语和工作规范,纪检监察组将通过视频监控,对不按时接待当事人、态度冷漠、语言粗暴的法官,进行严肃问责。

    其次,聘请资深礼仪老师,对全院干警进行礼仪培训,不断提高干警运用文明语言、群众语言解决问题的能力。规范着装,要求立案大厅、信访接待、会见当事人必须着标准装,开庭、约见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时间,不得随意迟延。从而进一步树立良好的法官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赞誉和认可。

    最后,开展“作风大讨论”活动,主管院长要带领分管庭室干警针对审判执行过程中“法官如何接待当事人”的问题,进行认真讨论,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对日常工作的习惯作法进行分析,从而衡量出利弊得失,找出既不违背法律程序规定,又能最大化方便当事人的作法,如以往当事人交纳诉讼费根据财务现金管理的规定需要去银行交纳,给当事人带来了不便,我院就在立案庭设立了pos机,当事人可以直接在法院交费,既符合了财务规定,又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在开展活动中,阳明法院正是这样,从当事人的实际需求出发,从点滴小事做起,让当事人一进法院大门,就能感受到浓浓的司法亲民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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