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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中院建立破产诉讼服务协作机制,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再提升

发布时间:2025-12-31 10:37:56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牡丹江中院扛起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创新驱动,聚焦以往破产案件立案审查周期长、法院与管理人协同不畅、管理人履职保障不足等痛点难点,牵头与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共同建立破产诉讼服务协作机制。
        该机制以破产诉讼全流程保障为核心,通过法院与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深度协作,在申请指导、审判协同、履职支持等关键环节精准发力、实现突破,有效缩短破产案件办理周期,全面提升破产审判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和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司法动能。
        为确保机制落地见效、发挥实效,牡丹江中院主动谋划、精准施策,推出一系列务实举措,全力推动破产审判提质增效。

一、推出破产申请指导机制,持续提升立案便利度


志愿者为申请人提供服务


案件要素信息表
        牡丹江中院聚焦破产立案源头环节,制作要素式破产案件立案申请表,明确审查要点、规范材料标准,为申请人提供清晰指引。同时,统筹协调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定期选派会员单位执业人员担任志愿者,进驻法院破产立案窗口,由法院统一调度、指导,为申请人无偿提供诉讼咨询、立案辅导、材料梳理及衍生纠纷化解等全链条服务,引导申请人高效规范准备立案材料,从源头减少材料补正次数、缩短立案审查时间。
二、健全破产审判协作机制,凝聚工作强大合力



        牡丹江中院以诉讼服务协作为基础,立足破产审判全流程,牵头与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共同构建学习培训、营商环境共建、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及职业监督“五位一体”协作机制。通过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渠道,由法院牵头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统筹破解破产实务难题;搭建学习培训平台,由法院业务骨干牵头授课,提升管理人专业素养;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法院及时推送审判动态、政策要求,管理人反馈履职情况及实践问题,形成“法院引导、协会协同、双向发力”的良好格局,为提高破产和强制清算案件办理质量效率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三、强化管理人履职保障,全面优化服务体验

牡丹江中院法官约见破产管理人
        牡丹江中院坚持服务导向,在诉讼服务大厅专门设立破产管理人工作室,统筹规划案件研讨、会议召开、债权人约见等功能区域,为管理人履职提供专属空间。针对外地管理人履职不便问题,法院进一步优化服务举措,主动对接需求、提供便利,有效减少管理人履职成本、提升沟通效率,切实为管理人依法高效履职保驾护航,助力案件办理质效全面提升。
        该机制运行以来,在牡丹江中院的推动下,已初步形成“法院引导、协会协同、管理人参与”的破产审判工作新格局。通过全流程优化、多维度协作,破产案件材料审查时间缩短50%以上,有效推动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实现破产审查驶入“快车道”。根据该机制撰写的案例,入选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实践案例选编。
        下一步,牡丹江中院将持续深化破产诉讼服务协作机制建设,不断优化破产审判流程、提升司法服务质效,推动破产审判工作更加规范、高效、透明,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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