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中院2025年11月假释建议书公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现将黑龙江省牡丹江监狱向本院提请的下列罪犯假释的罪犯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式时间为五天(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本院信箱或举报电话等方式投诉。信箱: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 电话:0453-8902662 发布时间:2025-11-05 10: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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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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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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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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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内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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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请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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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黑10刑更4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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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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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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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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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请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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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黑10刑更4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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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业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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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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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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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请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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