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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府院联动 构建多赢格局——市中级法院与市司法局共同召开“1+1+N”联席会商会议

发布时间:2024-12-12 10:49:40


        为进一步畅通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其他行政机关的沟通渠道,加强行政审判、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工作的协调联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合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2月10日,市中级法院与市司法局共同召开行政审判和行政复议“1+1+N”联席会商会议。


        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经纬,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钱丽环及市中级法院行政庭、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审理科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张经纬与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钱丽环共同签署《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牡丹江市司法局关于建立“1+1+N”联动会商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并就行政审判和行政复议工作进行深入探讨。

        “1+1+N”是指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为固定成员单位,负责联动会商机制日常工作,并根据情况邀请其他行政机关作为非固定成员单位,参与联动会商。该实施意见明确了不定期通报、信息共享、重大事项事先沟通等八个机制,实现主体上的突破,涉及范围更加广泛,内容更加丰富,进一步加强了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三个主体的职能衔接,在破解管理难题、促进社会发展、达成良法善治过程中形成共治多赢的“叠加效应”。

        张经纬副院长表示,“1+1+N”联动会商机制通过加强对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沟通,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效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在此次联席会商会议中,市中级法院与市司法局有观点交流、也有案例分享,碰撞出许多“火花”。市中级法院和市司法局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加强良性互动和典型案例宣传,合力推进行政争议事前预防与源头治理,共同助推依法行政,携手化解行政争议。

        二级调研员钱丽环表示,此次召开的“1+1+N”联席会商会议涉及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领域,针对性更强、效果更好。近年来,行政复议案件大幅增加,市中级法院与市司法局在法律适用、审判标准等方面加强沟通,实现信息共享,有助于行政争议的事前预防和事后解决,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下一步,市中级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强化与司法行政机关和其他行政机关之间的业务交流和联系,努力实现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促进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和实质性化解,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牡丹江实践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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