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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耐心调解,执行案款当场给付

发布时间:2024-11-27 15:30:32


群众无小事

枝叶总关情


林口县法院执行干警

以“如我在执”理念

耐心调解  释法明理

既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又修复了同乡情谊

        2006年,林口县某村的李某打算外出务工,于是将房屋卖给了同村的张某,并将名下十余亩土地也租给其耕种。双方约定,租期至2027年,租金按市场价,每年一交。
        随着年龄的增长,外出务工的李某渐渐感到力不从心,便萌生回村继续种地的想法,于是找到张某,要求提前收回土地。张某认为土地租期未到,李某收回土地属于违约,要求其给付违约金。李某拒绝其要求,并强行收回了土地。

        为维护权益,张某向林口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给付违约金7000元。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张某的诉讼请求。因李某未主动履行给付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是同乡,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执行法官本着既把案件执行到位,又不激化双方矛盾的原则,先后四次来到当事人家中,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做双方调解工作。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李某于当日将7000元违约金给付完毕,双方握手言和。

来源:黑龙江电视台都市频道《新闻夜航》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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