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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执行利剑,出雷霆之击,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

发布时间:2024-08-28 14:11:17


近年来,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秉持“如我在执”理念,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对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限高、失信曝光等强制执行措施,公正高效执行,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01拒不履行,法院雷霆出击显成效

近日,东宁市法院开展涉农合机构清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通过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严厉打击拒执行为。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查明4名被执行人将实际居住、使用的房产、车辆转移至他人名下,手机微信捆绑他人银行卡,且有大额流水,明显存在逃避履行、拒不履行的行为。经执行局研究,决定对4人采取强制措施。


行动当天,东宁市法院出动执行干警3人、法警8人、警车3辆,将拒不履行给付义务的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在法院打击拒执行为的雷霆攻势下,2名被执行人当场给付34.5万元执行款,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另外2名拒不履行给付义务的被执行人被依法拘留。

02坚持不懈,执行干警力破难题

“真是谢谢法官,要不是你们坚持不懈查找被执行人,我们的劳务费还不知道要多少年才能拿到。”申请执行人董某与其爱人握着执行法官的手动容地说道。


2005年5月21日,盖某雇佣董某为其出劳务,经结算,共欠其劳务费70000元。此款经董某多次催要未果,2021年7月13日,董某向爱民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盖某给付董某劳务费70000元。因盖某未按判决内容履行给付义务,董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盖某去向不明,执行干警先后多次到派出所、车管所、房产局等部门查询其财产、行踪及联系方式并到盖某户籍地走访,均未果,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执行干警没有轻言放弃,对盖某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的同时,联合公安机关对其行踪进行调查。经过执行干警地不懈努力,终于找到被执行人盖某。

面对执行干警的突然到来,盖某起初并不配合,经过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明理后,盖某同意一次性给付70000元欠款,至此,董某终于要回了这笔被拖欠近20年的劳务费。

03千里追踪,异地强制执行促履行

因被执行人熊某躲避执行,近日,执行法官在得知其行踪线索后,决定与另外两名执行干警一同赴千里之外,对隐匿在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的熊某采取拘留措施。

2017年,李某某向东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熊某名下财产进行了全面查控,由于并未查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始终未能找到熊某,无奈只能终本结案。

前段时间,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现生活居住在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东安区法院立即对案件恢复执行,并向海拉尔区法院发出协助执行函,请求协助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


经过7个小时的路程,执行干警们终于抵达海拉尔区,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成功找到被执行人,并当场将其驾驶的机动车辆予以扣押,随后向其送达拘留决定书。被执行人熊某在法院强制执行的威慑下,意识到自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主动出具悔过书,当即履行2万元执行款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承诺会按时履行还款义务,案件顺利执结。

来源:东宁市法院、爱民区法院、东安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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