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常说“父债子偿”
但实际上
父亲生前借的钱
在其死后
儿子是否有偿还义务呢
通过今天这个案例
法官一次说个清

刘某与李某祥为同村村民。李某祥生前向刘某多次借款,并约定利息。可是还没等到偿还借款,李某祥便因病去世。李某祥去世后,刘某多次找其儿子李某索要借款,均被拒绝,因此向宁安市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刘某称李某祥生前所借款项均为李某所用,李某作为债务人的儿子,应当替父亲偿还债务。被告李某则称并不知晓父亲向刘某借的这些钱,并且认为原告刘某在其父亲去世不久便到法院立案起诉,太不尽人情,因此坚决不同意偿还,双方矛盾一度激化。
为消除双方对立情绪,法官在审理期间多次组织调解,释法明理,但由于两家矛盾较深,始终未能调解成功,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李某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宁安市法院东京城巡回办案点负责人 靳来香
“老百姓常说‘父债子偿’,认为债务人去世了,但债不能消,得由债务人的子女负责偿还其所欠债务。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只有债务人的子女包括其他继承人继承了债务人遗产,才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而且,如果债务人的遗产价值低于债务数额,继承人也仅限于在遗产价值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而当债务人没有遗产或者子女及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时,则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来源:黑龙江电视台都市频道《新闻夜航》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