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过世留下的耕地
该由儿子种
还是该由同居的老伴儿种
为此
两人闹上了法庭

白爱霞(化名)在外地打工时认识了家住宁安市某村的李某,交往一段时间后,便跟其回到宁安老家一起生活。2021年,李某患病去世,只给白爱霞留下了一份协议、一垧耕地,还有看病欠下的13万余元的债务。
前段时间,白爱霞接到法院的传票,原来,她被李某的儿子李某志起诉了。
庭审中,原告李某志要求白爱霞返还父亲承包的耕地,并承担诉讼费用。白爱霞则表示,其与李某未登记结婚,同居生活十余年。2016年,李某患肝硬化,一直由自己照顾,还出资为其治疗,而李某志没出过一分钱,也没尽到赡养义务。李某去世前,两人签订了土地承包协议,约定耕地由自己耕种20年,用于偿还看病所欠债务。
法院经审理查明,李某及家庭成员曾对家庭承包的土地进行了分户,并由村委会进行确认,李某对转包给白爱霞的土地享有独立的承包权。李某将承包的土地转包给被告白爱霞已经在村委会备案,该土地承包协议合法有效。因此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条款,判决驳回了原告李某志的诉讼请求。
来源:黑龙江电视台都市频道《新闻夜航》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