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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城护“未”,法爱同行,以法治之名守护未成年人茁壮成长

发布时间:2024-06-03 16:52:31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事关祖国未来和民族振兴。近年来,牡丹江中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司法需求,推动构建具有牡丹江特色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品牌,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注重多元共治促成效

牡丹江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强化机制建设,成立少年审判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市法院少年审判和司法保护、犯罪预防、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全市法院均成立少年法庭并同时挂牌,真正实现少年法庭全覆盖。

立足审判职能,认真贯彻落实省法院、省教育厅工作要求,将法治副校长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制定出台《“阳光护苗、法润校园”专题普法活动方案》,与市教育局对接,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签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法治教育合作协议》,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牡丹江中院积极与市人大、市妇联、团市委、市民政局建立家庭教育指导联动机制,推进特色少年审判工作向纵深发展,最大限度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

落实宽严相济重保护

对未成年被告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落实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政策,同时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被害人的犯罪。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28人,重刑率为28.57%;对45名未成年被告人宣告缓刑,非监禁刑适用率为37.19%。

延伸司法职能展温情

以法为先、以爱为旨、以治为本,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出发,对适用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开展回访帮教,引入心理干预机制,矫正“问题少年”的人生坐标,全市法院现有家庭教育指导站1个,心理咨询室2个。


2023年以来,共开展家庭教育指导37次,家长签署家庭教育家长责任承诺书14份,下发家庭教育指导令60份,回访帮教30余次,有效促进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

牡丹江中院少年法庭庭长蒋志红、东安区法院刑庭庭长李双双自学考取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咨询师,以专业知识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帮助其重获信心,多名被告人家属和院校纷纷送来锦旗和感谢信,对少审工作予以肯定。

深化诉源治理显担当

对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的监管漏洞、防范漏洞,全市法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司法建议23份,采纳率100%。其中对住宿场所经营不规范、管理不规范、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向涉事宾馆或公安机关提出司法建议11份,努力实现有“建”有“纳”,为共同防范和杜绝在宾馆内发生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共促辖区行业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开展普法宣传强预防

牡丹江法院延伸审判职能,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帮助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牡丹江中院、东安区法院、东宁市法院、宁安市法院获评黑龙江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全市法院定期举办“公众开放日”、送法进校园等普法宣传活动。2023年以来,共邀请大中小院校学生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304次,参与人数达62108人。全市法院组建168名法院干警在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预防校园欺凌等十类宣教活动。开展法治讲座、“开学法治第一课”、为高中生送上“成人礼”等活动,累计听课师生64747人。

通过“两法”宣传册、微信公众号,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等丰富宣教形式,让法律走到孩子们身边,走进孩子们心里,提高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更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锐意进取、担当作为,不断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和犯罪预防工作,以法治力量守护祖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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