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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有解”到“优解”,执源治理显成效

发布时间:2024-05-10 10:23:16


牡丹江法院

坚持能动履职

变“末端执”为“前端治”

推进执源治理

从“有解”到“优解”

描绘执源治理新“枫”景

情法交融,执源治理暖人心

近日,穆棱市法院通过执源治理,圆满化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3年,胡某驾驶汽车行驶途中不慎撞倒骑自行车的韩某,双方协商未果,韩某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胡某给付韩某各项赔偿共计1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胡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

无奈之下,韩某拄着双拐,步履蹒跚地走进穆棱市法院执行服务中心,欲申请强制执行。工作人员见状,迅速上前,将韩某扶到坐位上,耐心倾听并记录她的请求。

了解相关案情后,执前和解员立即行动,通过“线上+线下”双重方式,对胡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随后,执前和解法官、法律明白人、社区调解员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联系胡某,告知其韩某目前存在的困难,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劝导其主动履行给付义务。经过多方沟通,胡某深受触动,主动向韩某道歉。随后,执前和解员将双方约至法院,再次对赔偿款给付方式及时间做调解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一起案件化解于执前。

强制执行变握手言和

执前调解效果好

近日,东宁市法院执行干警通过现场调查、走访沟通和释法明理,成功将一起因房屋建设、装修引发的矛盾纠纷化解在执行前。

2016年,马某为徐某在村里建设平房,双方约定包工包料施工,费用为50000元。房屋建成后,徐某仅支付了10000元。2017年,马某又为徐某装修房屋,双方约定装修费用为35000元。装修结束后,此款一直未付。马某多次索要两笔欠款未果,故将徐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法律文书生效后,马某迟迟未收到欠款,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干警仔细查阅案卷材料后,发现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由执行干警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执前调解。

调解中,执行干警两次驱车前往村中实地调查,了解到徐某生活困难,暂无能力履行还款义务后,通过“面对面”“背对背”相结合的方式,多次进行调解。一方面向徐某释法明理,告知其应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面,告知马某,徐某目前存在的困难,希望其能调整还款方案。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徐某将其20亩土地交由马某耕种6年抵偿欠款,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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