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变“末端执”为“前端治”,描绘执源治理新“枫”景

发布时间:2024-04-09 16:31:43


牡丹江法院

坚持能动履职

变“末端执”为“前端治”

推进执源治理从“有解”到“优解”

描绘执源治理新“枫”景

从不履行到准时付

当事人赞“执行和解给力”

张某与刘某是多年好友,2021年,刘某因资金短缺向张某借款15000元,承诺2022年5月还清。不料,刘某不但未按期还款,还对张某避而不见。就在法院判决其还款后,仍拒不还款。无奈之下,张某来到穆棱市法院执行服务中心寻求帮助。

执行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收到申请后,迅速启动执源治理机制,通过“线上加线下”双重措施对刘某的财产进行保全,又以穆棱市法院党员天平工作站为依托,找到了刘某的联系方式及住址。随后,执前和解员与刘某居住地的“法律明白人”共同约谈刘某,开展执前和解工作。

约谈期间,执前和解员与“法律明白人”耐心向刘某释法说理,以友情为切入点,缓和二人关系,并向刘某说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后,将被采用的强制措施以及后果。刘某听后深受触动,与张某达成和解,当场偿还5000元,并承诺以后每月按时偿还3000元。

此后每月中旬,执前和解员会准时启动执前督促程序,通过电话和短信提醒刘某按时还款。刘某对此积极响应,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每当张某通过微信收到欠款时,都会由衷地为执行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点赞。

执前调解

助力当事人快速拿到赔偿款

2022年12月12日,李某在为某合作社工作时受伤,送往牡丹江林业医院住院治疗后,经鉴定为伤残二级。因合作社未落实李某的工伤保险待遇,李某向东宁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仲裁裁决书生效后,该合作社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李某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李某受伤后行动不便,执行干警积极能动履职,驱车40多公里,来到李某家中,向其了解案件情况,疏导情绪。基于事发后合作社主动给付部分赔偿款的态度,执行干警积极组织双方做执前调解工作。

执前调解中,执行干警通过“面对面”“背靠背”的方式,一方面悉心劝说李某理性对待双方之间的纠纷,另一方面劝导合作社体谅李某因工伤所遭受的痛苦,希望他们尽最大努力解决问题。

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和持续感化下,双方均表达了和解意愿。最终,双方自愿达成某合作社2年内分三期给付李某工伤待遇80万元的执行前调解协议,纠纷圆满化解。目前,该合作社已将第一期款项给付完毕,并承诺此后两期也会按期付清。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