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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四史 诵华章 谱新篇”系列诵读活动 第一期:《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节选)

发布时间:2024-03-19 16:57:19


“学四史 诵华章 谱新篇”

为扎实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与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结合起来,掀起学习“四史”热潮,牡丹江中院机关开展“学四史 诵华章 谱新篇”系列诵读活动,追忆历史、展望未来。

《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于2024年1月18日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2024年2月5日由中共中央发布。旨在通过《条例》让广大党员干部把党史学习教育同做好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党史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让我们聆听第一期——《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节选)

心得体会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通过深入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我深知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坚守原则,在平常的生活和工作中,要自重、自省,说实话办实事,严格要求自己,永葆一名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做好本职工作,铭记党史勇毅笃行,为党的司法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朗诵者: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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