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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察,就地开庭,牡丹江中院异地审理一起交叉管辖行政诉讼案件

发布时间:2024-03-13 10:32:17


3月11日,牡丹江中院行政庭赴七台河中院开庭审理一起确认被告某单位迟延履行建设桥涵违法及行政赔偿纠纷案件。为了查清案件事实,高效便捷化解纠纷,合议庭全体成员驱车前往七台河市桃山区某镇进行现场勘察,并就地在七台河中院开庭审理此案,最大限度地方便当事人诉讼。

案情简介

原告认为被告七台河市某单位迟延建设案涉桥涵,导致其房屋被淹而产生损失,2024年2月2日,向牡丹江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该单位迟延履行建设桥涵行为违法,并对其进行行政赔偿。

现场勘察

案件受理后,合议庭成员认真查阅卷宗,详细了解案情,准确归纳争议焦点,确定庭审调查重点,为开庭审理顺利进行做了充分准备。庭审前,合议庭成员为进一步查明案涉桥涵的地理位置及原告家院落房屋的现状到现场进行勘察,在查明相关情况后,在七台河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异地审理

庭审中,在合议庭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对对方所举证据进行了充分质证,并就争议焦点及案件事实展开激烈辩论。被告七台河市某单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并就案件发表了意见。合议庭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保障了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庭审后,因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争议较大,合议庭决定经合议后择日宣判。

牡丹江中院始终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依法、公正、高效、便民审理异地管辖各类案件,通过采取网上立案、邮寄立案、异地审理、缩短办案时限等措施减少当事人诉累。同时积极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引导当事人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意识,有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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