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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牡丹江中院举行

发布时间:2024-03-01 16:20:43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弘扬爱国主义精神,3月1日,中共牡丹江市委宣传部、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丹,牡丹江中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王菲,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解新辉,市委网信办副主任周鹏飞,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孙国荣,市总工会副主席冯明志,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副主任丁超及我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代表,机关干部、学校师生、部队官兵、企业职工、网络从业者及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参加此次活动。


活动现场


牡丹江中院院史馆被命名为第五批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活动中,牡丹江中院行政庭庭长赵秀玲从重要意义、具体内容、宣传教育等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进行专题解读。





全体参会人员还参加了牡丹江中院第363次“公众开放日”活动,通过参观院史馆、文化长廊等地,全面了解全市法院审判执行、文化建设等工作情况。

作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近年来,牡丹江中院全面落实省委、市委、省法院部署要求,着力打造独具特色的法院文化建设阵地,不断提高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数量与质量,面向社会全方位、多层面展示法院工作,在爱国主义教育、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2018年至今,牡丹江中院已累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参观活动362次、邀请1.3万余名群众走进法院参观学习,上好面向全社会的“大思政课”,让爱国主义精神在广大干部群众心中牢牢扎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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