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省法院“雷霆2024”的深入开展,牡丹江中院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全面提升执行案件质效,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近日,中院执行一庭干警远赴浙江省桐庐县开展异地执行工作,成功将所变卖的两处房屋交付买受人。
案情简介
牡丹江某城市商业银行与绥芬河某经贸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桐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坐落于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的房产为其提供抵押担保。借款到期后,该经贸公司依然拖欠借款,无奈之下,该城市商业银行到法院起诉。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该经贸公司需偿还该城市商业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桐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对所负债务以其坐落于浙江省桐庐县的房产承担抵押担保责任。该城市商业银行就偿还借款及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向牡丹江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牡丹江中院对抵押房产依法进行查封,并启动评估、拍卖程序,但经两轮网络司法拍卖后流拍,随后进行变卖。买受人以最高价取得房产后,故委托桐庐县人民法院为买受人办理过户登记,并约定于2月23日前往桐庐县交付房屋。
为保证此次异地执行取得实际效果,执行一庭干警制定执行预案,研究具体执行措施,同时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排除执行障碍,为异地执行做好充足准备。
2月23日,执行一庭庭长岳春刚带领执行法官张蕾及其团队人员到达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房屋交付现场后,立即约谈被执行人和买受人双方到场,并分别为双方制作执行笔录,告知其权利义务。
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均认可房屋交付事宜,并在法院见证下将房屋钥匙交付于买受人。执行干警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全程记录执行过程,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肯定,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牡丹江中院将以全省法院“雷霆2024”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依法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为构建法治牡丹江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