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印发《关于表彰2019-2023年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绥芬河市法院立案庭、东安区法院管仁英分别荣获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称号。
绥芬河市法院立案庭

绥芬河市法院立案庭现有干警11人,庭长1人,副庭长1人,审判员1人,聘任制书记员8人。其中党员3人,法学硕士1人,其余均为本科以上学历。
诉讼服务
绥芬河市法院立案庭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聚焦提升纠纷解决和服务群众能力水平,围绕多元解纷、分调裁审、立案服务、审判辅助、涉诉信访五大业务,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充分运用“分调裁审”机制,形成从风险源头预防到矛盾纠纷前端解决,再到诉讼裁判、开庭审理的分层递进、繁简结合、协调配套的纠纷解决新模式,切实让人民群众在“司法便民”中感受公平正义。
东安区法院管仁英

管仁英,女,现任东安区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审判员。从事法院工作32年来,她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和热爱,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秉公执法,忘我工作,心系群众,累计办理民事案件、刑事案件1500多件,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021年,东安区法院为推进诉源治理工作,顺应群众期盼,成立了以管仁英姓氏命名的“管大姐工作室”。
工作室成立以来,她带领“管大姐工作室”团队受理诉前调解案件8110件,调解成功6433件,成功率达79.32%,指导社区村屯化解纠纷677件,达成人民调解协议577件,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407件,相关诉源治理工作被人民法院报、黑龙江日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