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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司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4-01-22 15:40:39


近年来,全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落实“振兴发展民营经济45条”,找准本职工作与优化营商环境的结合点与落脚点,着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强化制度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部署,牡丹江中院根据职责任务牵头“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三个指标的贯彻落实。制定《2023年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构建组织体系,明确职能分工,细化工作台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部门、压实到岗位人头。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先后制定出台《2023年全市法院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工作要点》《关于建立企业破产职工权益保障机制的意见》《中小微企业简易重整工作指引(试行)》等20份制度性文件,有效推进服务企业发展、提高案件质效、降低诉讼成本、推动破产出清等工作,让企业在龙江投资更有底气、更有作为。

依法平等保护,服务保护创新发展



认真贯彻执行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的相关意见,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让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吃下“定心丸”。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集中管辖优势,审结知识产权纠纷92件。服务供给侧结构改革,创新推出绥芬河自贸试验区法庭服务品牌,打造涉外民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有关经验做法被《人民法院报》宣传推介。健全多元化调解模式,依托市非诉中心等“一站式”平台载体,不断扩大“多调对接”,将调解范围向金融、商事、知识产权等涉及民营企业延伸拓展。2023年1月至12月,全市法院审结各类一审民商事案件22100件,同比去年减少37.26%,诉源治理成效明显。

构建新发展格局,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

在两级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建设破产案件立案窗口,提供破产案件立案指引手册,为当事人快速办理破产事务提供便捷指引。截至目前已审查立案1788件,提供破产案件材料清单62张,为人民群众提供相关流程答疑215余次。设立破产管理人办公室,便于管理人查阅卷宗、研讨案情、约见债权人、向承办法官汇报案件、交流意见等。

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同联动,开展公益清算,助力市场主体出清,2023年,全市法院裁定受理破产、强制清算案件1615件,审结1615件,审结长期未结破产案件2件,其中适用快速审理机制审理破产、强制清算案件1613件,平均审理时间77天,引导1606家“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向好发展。

开展“雷霆行动”,维护胜诉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积极发挥人民法院依法维护市场秩序主体责任,助力打造规范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发《“雷霆2023”专项执行行动实施方案》,对涉民生、涉金融、涉小标的等案件开展专项执行行动。执结各类案件17067件,执行到位金额44.44亿元。加大失信惩戒,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463人次,限制高消费4885人,罚款拘留385人,对主动履行义务的2994人及时解除限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助力中小投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厚植为民情怀,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联合工商联制发《关于开展“护航企业办实事 携手奋进新征程”“万名干警走访万家企业”“敲门行动”活动实施方案》,开展法官企业“一对一”司法护航活动,包联走访民营企业591次,排查风险隐患184个,答复企业意见建议96条,企业满意度达100%。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和法院能动司法职能,依法审结天合石油破产重整等历史遗留积案,在保护职工利益、保障市场主体生存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体现法院社会责任和职责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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