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攻坚克难 涅槃重生!牡丹江中院成功审结天合石油公司破产重整案

发布时间:2023-12-19 09:42:01


        12月9日,在海林市公证处的见证下,随着最后一张表决票的登记,天合石油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牡丹江中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要部署,充分发挥重整制度的破产保护和破产拯救功能,在省法院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攻坚克难,强力推进,依法审结天合石油公司破产重整案件,有效盘活资产8.6亿元,化解企业债务15.85亿元人民币、128万美元,帮助400余名职工稳定就业,让企业实现了从濒临破产到重整成功的华丽转身。

        身陷困境,踏上破产重整之路

        天合石油公司前身为牡丹江汇丰石油钻具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11日,注册资本为10721万元,是国内唯一集自主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成套钻具生产加工及油服综合型企业,在工具类行业中,产品研发及技术创新速度位列前茅,公司业务遍及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具有较高知名度。

因2014年全球油价暴跌,石油勘探开发市场急速萎缩,对石油钻具的需求大量减少,突如其来的外部市场变化,再加上公司扩张过快、固定资产配置过高,致使公司面临资金链断裂的困局,公司发生经营危机。自2017年起,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严重资不抵债,债权人向牡丹江中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牡丹江中院经过科学研判,确定公司仍具备运营价值,依法推进破产重整救治是维护各方利益的最优途径,2017年9月4日,裁定受理对天合石油公司的重整申请。

        波澜曲折,重整之路困难重重

        重整期间,管理人以上海天合公司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天合石油公司人格混同为由,向牡丹江中院提出将上海天合公司合并进天合石油公司破产重整案一并重整的申请。牡丹江中院立即组织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认为合并重整有利于统筹化解跨区域公司债务难题,使各地债权人得以在统一程序中公平受偿,进而有效实现重整价值。2018年6月1日,牡丹江中院裁定受理上海天合公司并入天合石油公司破产重整一案。2019年3月29日,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分组表决,但因部分债权人组不赞同相关条款,草案未获通过。

        依据《破产法》规定,未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草案》可再与债权人沟通,进行二次表决。管理人希望通过引入战略投资人解决沉重的债务负担及现金流短缺问题,但是三次发布投资人招募公告均无意向投资人报名,引进战投这条路似乎行不通。为了彻底帮助企业扭转困境,牡丹江中院指导管理人探索开启“自救式”重整,确定通过增加生产经营收入、处置闲置资产等自身经营获利模式进行偿债的重整计划。但调整重整计划草案并说服债权人尤其是金融债权人二次表决通过,是天合石油公司能否重整成功的关键,也是案件难以推进的症结所在。面对困难重重的重整之路,牡丹江中院该如何破局?

        迎来转机,府院联动助力重整


        府院联动为案件带来了转机。在两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天合石油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突破传统的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模式,由海林市政府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破产清算组作为管理人,全流程直接参与重整程序。相关领导先后前往北京等地与进出口银行等债权人就金融债权处置、重整计划表决等问题多次协商,多次带队深入破产企业考察生产经营情况,协调金融机构凝聚共识,为促成重整方案得到各方支持奠定坚实基础。


        在法院的指导下,管理人积极调整重整计划草案,创新偿债方式,向债权人提供了现金偿付、债转股、展期清偿、超长期债权等综合性偿债方式,供债权人自行选择。同时,出资人让渡所有股份,一部分用于债务清偿,另一部分作为执行重整计划的保障。创新地增设了“债权人持股平台”“执行保障平台”两大平台机制,推动天合石油公司高效运营,为重整计划顺利执行提供保障。

        柳暗花明,企业实现涅槃重生

牡丹江中院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2023年9月15日,通过互联网组织召开《重整计划(草案)》线上二次表决会议,并灵活处置各金融债权人不同的诉求,适当延长重整计划表决期限,给金融债权人内部审批预留充足时间,充分保障大型金融机构表决权的行使。2023年12月9日,《重整计划(草案)》获各表决组高票通过。12月15日,牡丹江中院裁定批准天合石油公司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确保企业早日纳入正轨。


        天合石油公司从危机困境到涅槃重生,牡丹江中院经过六年多的艰辛努力,充分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帮助企业走出困境,焕发生机。该案件重整成功离不开各方的通力协作、相向奔赴,党委政府的支持、法院的担当、管理人的尽责、债务人的努力,以及所有债权人及职工的理解,缺一不可。
        天合石油公司破产重整案件是牡丹江首例未引入战略投资人自行重整成功的案件,是牡丹江中院通过破产审判挽救市场主体、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充分释放重整的程序价值,依法拯救陷入财务困境但有挽救价值的民营企业,为牡丹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