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公告》的相关要求,经笔试、体能测试、打字技能测试、面试环节,现将拟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的考生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见下方附件。(其他进入面试但未在附件名单中的考生,纳入递补人员库,递补资格一年有效。)
二、体检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19日7:40。
地点: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
三、体检要求
1.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准备好现金或微信零钱,体检费用由体检机构按标准收取。
2.严格按照体检时间到达集合地点,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考生亲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
3.体检期间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以组为单位进行体检,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队、插队,不得携带或使用通信设备。
4.体检环节请穿简易服装,不穿带有金属纽扣和亮片装饰的衣服,不要携带手机、项链、钢笔、钥匙等金属制品。请考生佩戴适合自己的眼镜,佩戴隐形眼镜者需要自行带好护理用品。
5.体检前2天请注意休息,清淡饮食,勿熬夜,勿饮酒,禁食血制品,禁止饮用含糖量过高的饮料,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勿做X光检查。以上情况需提前告知本组体检医护人员做好记录。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影响录用。
8.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等情况影响体检结果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体检、考察要求
考生若体检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职位按照该职位考生打字、体测结果及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进行毒品检测和考察。考生若毒品检测和考察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职位按照该职位考生打字、体测结果及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附件: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