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破产案件审判质效,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管理人履职能力,12月1日,牡丹江中院组织召开破产管理人培训会议。两级法院破产审判人员、管理人协会成员单位62名代表参加培训。
培训由民三庭庭长李仲斌主持,员额法官孙驰以《破产管理实务探讨》为题,针对破产管理人履职流程及注意事项,从破产申请与受理、破产管理人的指定、破产管理人的职责等方面为参会人员做专题培训。培训内容丰富,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到破产审判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以此次破产案件审判实务培训为契机,高度重视破产案件办理工作。二要不断强化学习,顺应时代变化,主动更新破产审判观念,深入实践,提高业务能力,提升执业水平,恪守职业道德,不断推动破产审判工作提质增效。三要积极履职担当,严格按照破产审判流程,审慎对待破产每个环节、细节,切实承担起破产管理责任,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牡丹江中院将与破产管理人协会保持常态化沟通,加强对破产管理人履职监督、业务指导,推动我市破产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