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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争”晋先】牡丹江中院一名干警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表彰

发布时间:2023-11-16 15:39:25


        近日,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下发《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中院民一庭庭长杜敏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杜敏,女,汉族,1974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牡丹江中院审委会委员、民一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曾多次获得“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2017年,牡丹江中院民一庭成立以杜敏作为组长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合议庭。为全面提升牡丹江法院办理家事案件水平,她坚持以“柔性化解”和“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审判理念化解矛盾纠纷,构建起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的家事纠纷化解机制。经过三年多的扎实工作,2019年11月,牡丹江中院民一庭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作为法官,她把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作为法官职业温度的体现;作为母亲,她对案件中妇女儿童的不幸经历感同身受。

        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通过阅卷,杜敏了解到,一审法院判决夫妻双方离婚,子女由男方抚养、女方承担抚养费。女方认为尽管其常年在外打工,未与子女生活在一起,但作为母亲应由其对孩子行使抚养权,因此上诉。双方一审中对立情绪严重,为了给孩子一个更有利的生活生长环境,彻底解决双方之间的争议,杜敏深入孩子的居住地进行实地走访,并单独与其进行沟通,在确认男方抚养子女确有有利条件后,告知女方查明的情况,积极进行释法说理、耐心调解。经多次交谈劝说,女方终于说出了心里话,其上诉的部分原因是自己没有经济来源,承担抚养费存在困难。找到案件的症结后,杜敏又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

        杜敏曾说,“法律有尺度,法官要在尺度之内让案件胜败皆明。司法有温度,法官要用审慎专业的态度传递人文关怀”,因此,她在审理离婚、继承、赡养、扶养等涉及妇女儿童纠纷案件时,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坚持用心用情办理每一件家事案件,真正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落到实处。


        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她还积极参加妇女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多次组织民一庭干警送法进社区、进街道、进乡村、进企业,向人民群众讲解妇女儿童、农民工、劳动者权益保障等相关法律知识。每年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发布妇女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并进行普法宣传,提高广大妇女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形成全社会尊重妇女、爱护妇女的良好氛围。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妇女儿童的合法利益是否得到保障,不仅关乎婚姻家庭的幸福,同样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杜敏法官用女干警特有的温柔细腻与对案件公平正义的追求,在司法为民的路上,为妇女儿童撑起了一片法治的蓝天,她也将凭着对审判事业的深深热爱和坚守公平正义的初心,继续用司法力量守护千万家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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