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官手记 #
我叫管仁英,是东安区法院立案庭的一名员额法官,也是“管大姐工作室”的负责人,已经在审判岗位上工作了近30年。我深知民事纠纷关乎着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一定要及时化解矛盾,尽心尽责促成和解。
近日,我调解了一起因改建平台造成楼下漏水而引发的纠纷。沈某与宋某为某小区一楼、二楼的上下楼邻居,沈某家一楼门市一直是出租状态,到期收回准备装修时,发现该门市客厅棚顶大面积被水侵蚀。经查看,发现是宋某家改建平台时破坏了防水层,这才引起下雨漏水。在与宋某沟通未果后,沈某提出了折中的办法:自己找人维修平台,费用由两家平摊。宋某认为二楼平台不是自家房屋面积,不同意赔偿。协商不成,沈某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

沈某家墙面受损情况
受案后,我首先给双方当事人打电话了解案件情况,被告宋某表示同意赔偿一部分钱款,但其丈夫却不同意。虽然夫妻俩意见不一致,但宋某解决矛盾的态度还算积极,我决定在庭审前先做双方调解工作。
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促成案件的调解,我打算到现场实地查看。当我联系宋某时,她称已将此屋出租他人居住,拒绝告知租户电话号码,也不同意我去现场。我只好先联系沈某,到她家查看屋顶渗水情况。
经过查看,渗水处上方确实是宋某家的平台,最方便快捷的方式就是到宋某家再进行确认,但由于宋某的拒绝,此时已无法实现。已经到达现场,如果不能实地查看二楼平台的情况,便无法确定渗水原因,接下来的调解也无法顺利进行,我实在不甘心。于是,我和书记员、沈某一起将桌子、椅子叠放在一起,心惊胆战地踩着桌椅爬上二楼平台。
通过实地勘查,我发现原来搭建的阳台已被拆除,但地面还是有被破坏的痕迹,因此我分析是改造阳台时破坏了平台地面的防水层,下雨时雨水通过破损处渗到沈某家屋顶。随后,我将勘查中看到的具体情况告知了宋某,并约双方到法院进行调解。

调解成功后,宋某当场履行
在宋某踏进调解室,用深表歉意的眼神看着我时,我就知道这个案子肯定能调成。不出所料,调解过程非常顺利,宋某自知理亏,积极配合调解。在对相关费用进行确认后,双方很快达成调解协议,宋某当庭赔偿沈某修复费用2500元,沈某放弃了其他诉讼请求,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虽然调解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阻碍,但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时,就是我最幸福的一刻。今后,我也会始终坚持“用心用情‘管’千般琐事 合法合理‘解’万家烦忧”,坚守在审判一线,帮人民群众维权益,解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