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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牡丹江法院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月主题活动

发布时间:2023-08-23 09:22:20


2023年8月15日,我国迎来首个全国生态日。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生态文明观念和环境保护意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牡丹江中院组织全市法院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月主题活动。

海林市法院


海林市法院为做好水生态环境保护及公益诉讼宣传工作,联合市农业农村局、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在海浪河畔开展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公益诉讼增殖放流宣传活动。活动现场,结合非法捕捞水产品公益诉讼案例,人工增殖放流鲫鱼等成鱼共计1588尾,助力海浪河流域生态环境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穆棱市法院



穆棱市法院通过设立环境保护宣传点、进村入户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等方式,提升辖区内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在汛期,法院干警还深入受灾村屯,帮助村民进行灾后修复和重建,实地了解村民面临的困难,并针对灾后重建涉及的法律问题现场为村民进行解答。

西安区法院



西安区法院干警深入公园,向群众发放宣传单,并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讲解首个全国生态日设立的意义,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迫切性以及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等,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爱民区法院



爱民区法院干警深入社区、广场,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群众讲解关于环境污染、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的问题及相关法律法规,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阳明区法院



阳明区法院干警深入村镇店铺、市场,向过往群众和摊主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宣传资料,悉心讲解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及破坏生态环境需承担的法律后果,解答与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态环境资源方面的法律知识,引导群众提高法律意识,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牡丹江法院始终牢固树立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持续加大生态系统司法保护力度,不断强化法治保障,不断创新探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让绿水青山底色更亮,金山银山成色更足,为生态宜居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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