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牡丹江中院!感谢执行局法官!”近日,一件执行案件的案外人马某冒雨来到牡丹江中院,将锦旗送到两名执行法官手中,对执行法官高效维护当事人利益表示由衷感谢。

牡丹江中院在执行吴某申请执行牡丹江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查封了被执行人牡丹江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一处房屋,案外人马某在该房屋中居住。考虑到本案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执行一庭法官坚持能动司法,积极指导马某提交证据,依法向牡丹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调查案涉房屋的查封情况。因马某系案外人,需要通过案外人执行异议审查,执行一庭法官整理好异议材料后,移送执行二庭进行异议审查。
执行二庭法官接到案件后,全面了解房屋的买卖、占有等情况,认真分析案情及相关证据材料,并依法裁定中止执行涉案房屋。执行一庭法官考虑到该户房屋问题多年未解决,一直牵动马某的心,在符合法定解除条件下,第一时间解除了对案外人马某房屋的查封,解开其多年的心结。
鲜红的锦旗,体现了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肯定,更体现了法官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担当作为。牡丹江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理念,不断提升审判执行案件质效,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