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区人民法院对症解决案件重审改判问题
今年以来,东安区人民法院以司法公信年及全省法院案件质量分析活动为切入点,通过审判监督庭审查、审委会讨论等方式,对近三年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进行重新梳理,找准案件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症下药,制定相应整改措施,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今年1至5月份,东安法院未出现一起更审改判案件。
一是认真评查,找准问题。该院在评查中要求做到:要逐案对案件一审、二审情况、审查意见、审委会讨论结论等进行整理分析,找准一、二审合议庭在证据判断、事实认定、适用法律和实体处理等方面的不同,提出初步评查意见,并上报审判委员会讨论,认定责任原因。
二是逐案通报,引起警示。针对自查和研究讨论发现的问题,将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的一、二审审理情况,评查情况,责任认定等逐案在局域网上发布通报,以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和警觉。同时结合全省法院案件质量评析活动,责令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员按照通报要求,结合具体案件,认真查找主客观原因,深究问题根源。
三是切实整改,推进落实。结合自查出的问题,全面规范五个方面的工作:一要规范审判长联席会议制度,复杂、疑难案件在上报审判委员会讨论前,先上报审判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二要规范庭审程序,建立庭审考核机制,提高庭审质量。三要规范内部监督机制,要求案件宣判前,一律报送审监庭进行前置评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四要规范判决案件的签发工作。五要规范各类法律文书的制作工作。
四是强化责任,严厉处罚。制定了《更审改判案件扣除目标管理奖标准》,明确规范了更审改判案件责任主体的认定范围,按照上级法院通报中确认的扣分分值,扣罚相应的目标管理奖金。该标准的实行,有力的提高了法官的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