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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田间地头化解纷争,让群众在“家门口”维权

发布时间:2023-07-13 14:49:31


为把非诉讼机制挺在前面

切实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

牡丹江法院主动出击

深入村屯、乡镇

化解矛盾纠纷

最大限度实现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坚决将诉源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地头调解,烟农顺利拿到赔偿款

赵某种植的烤烟与况某种植的玉米相邻。因况某给玉米打药时,未事先通知赵某,且未采取相应防护措施,致使赵某地里的一垄烤烟受到药物影响,一部分枯死,一部分萎缩停止生长。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赵某将况某诉至东宁市法院。


考虑到目前是农忙时节,为缩短化解矛盾的周期,减少农民诉累,滕洪喜法官决定到到赵某所在村屯,对双方做诉前调解。为查清赵某烤烟受损情况,法官与赵某、况某来到烟地,进行实地查看。

在了解案情后,法官从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利于双方当事人的角度出发,耐心细致地释明相关法律法规,细心温和地讲明利害关系,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赵某成功拿到赔偿款。

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解决纠纷效率高

近日,东宁市法院运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成功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化解在诉前。

2022年5月至2022年7月期间,刘某在某食用菌店购买菌用物资,经双方结算,刘某共欠5389元货款未给付。此款经食用菌店多次索要未果,故将刘某诉至法院。


为帮助该食用菌店快速解决纠纷,法院将案件交由调解员先行做诉前调解。调解员接到案件后,立即与双方当事人联系沟通,并与法官孙卉深入当事人所在村屯进行调解。通过调解员与法官的耐心释法,悉心劝导,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食用菌店的经营者激动地对法官说:“诉前调解真方便,既能节约诉讼成本,又可以保证法律效力。”

联调联动,结束五年讨债路

“感谢法官和调解员来到镇上,帮我做调解工作,这笔钱我要了五年都没要回来,这回可算有着落了。”

2018年,王某因承包林地向张某借款5万元,期间张某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海林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接到案件后,认为该案符合诉前调解条件,便在征得张某同意后,将案件转入诉前调解程序。


经过与双方积极沟通,法官及调解员了解到,王某在辖区下属山市镇务农,农忙时节出行不便,便决定去山市镇为双方调解。为了提高调解成功率,出发前,她们与山市镇司法所沟通协调,希望熟悉当地情况的工作人员也能参与调解。调解中,付洁法官、调解员及司法所工作人员分别做王某、张某的调解工作,以调解纷、以法说理、以情动人。最终,王某、张某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将调解室搬到田间地头,庭院炕头

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快速维权

能动司法 为民司法

牡丹江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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