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扬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党员干警和各级人民法院党组织奋勇争先、建功立业,近日,最高法院组织开展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穆棱市法院下城子法庭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吴军一获评“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

吴军一,1978年7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穆棱市法院下城子法庭负责人、党支部书记。
吴军一坚定理想信念,坚守职业操守,守住廉洁底线,牢记为民初心,忘我工作不辞劳苦,秉公办案不循私情,用优良的工作业绩回馈人民群众期待。进入法院工作以来,他共审理案件1911件,无超审限案件、无违法违纪情况。


为多办案、办好案,他十几年如一日,一门心思扑在工作上,加班加点成常态。到下城子法庭工作后,为了实现案结事了,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一遍又一遍地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让村民感受到法律的力度与温度。办案时,他经常深入田间地头,由于经常上山下田,皮肤已经被晒的黝黑,如果不是身穿制服,甚至看不出他是一名法官,大家都亲切地叫他“吴大哥”,称他是爱笑的“农民法官”。

吴军一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用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任劳任怨的奉献精神,诠释着一名基层党务工作者的使命与担当,为法治乡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为审判事业奉献青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