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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前端、治未病!直击现场!牡丹江中院召开深化诉源治理工作推进现场会

发布时间:2023-06-29 17:50:1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动司法职能向源头和前端延伸,不断深化诉源治理工作,6月28日,全市法院深化诉源治理工作推进现场会在东宁市法院召开。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振宇、牡丹江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于德波、东宁市委书记时林、牡丹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韩日强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畅春松、牡丹江市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科科长张士国参加调研。中院分管院领导、能建办主任、各基层法院院长、负责诉源治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实地考察、观摩







与会人员来到东宁市西山社区、团结社区、东兴社区及大肚川镇大肚川村实地考察“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创建工作,了解“东宁和”法院管家操作流程,现场体验智慧法院为群众提供的便利。

参观东宁市法院




与会人员参观东宁市法院24小时自助智慧法院、艳霞工作室、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资料展示室。

观看东宁市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宣传片



深化诉源治理工作推进现场会


会议现场

经验交流


东宁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志琨交流发言

东宁市法院在诉源治理方面先行先试,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立足边境口岸城市特色,立足维护国家国防安全,通过“三种途径”“四个优势”打造无讼东宁新“枫”景。在地方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开展争创“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创建,108个村屯社区中已经有45个村屯实现了“无讼”目标,创建了推进诉源治理的“东宁模式”。


穆棱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付嘉威交流发言

穆棱市法院以党员天平工作站为依托,将党建引领作用与诉源治理工作充分融合,着力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党员司法服务平台”,开创了党建引领诉源治理工作新路径。


东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刚交流发言

东安区法院“管大姐工作室”,以一个工作室下沉对接多个社区,充分发挥“管大姐”老法官审判经验丰富、业务素质过硬、密切联系群众等优势,有效助推社会矛盾纠纷诉前化解,为全市法院深化诉源治理工作提供了新方案。

领导讲话


东宁市委书记时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牡丹江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于德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振宇出席会议并讲话

东宁市委书记时林、牡丹江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于德波、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振宇对牡丹江市法院诉源治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分别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


牡丹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韩日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牡丹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韩日强就全市法院深化诉源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争创“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实践活动,提出具体要求。一要充分认识诉源治理的重大政治意义和社会意义。全市法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法院深化诉源治理工作部署,切实增强做好诉源治理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基点,以基层治理现代化为切入点,以防范化解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风险点为着力点,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法治保障作用,在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贡献更多法院力量。二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严实工作责任。全市法院要贯彻落实《全省法院深化诉源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落实诉源治理各项措施的目标要求和时间节点,通过定期召开专项调研督导等方式,加强跟踪问效,严实责任,传导压力,将工作举措再细化,工作责任再严实,确保将诉源治理工作要求一贯到底,努力开创全市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新局面。各基层法院“一把手”要坚决扛起协调推进诉源治理大格局建设的责任,靠前指挥、亲自研究、协调解决,确保实现案件数量往下走和办案质效往上升“两个拐点”。三要进一步做实工作措施,务求取得实效。全市法院要进一步提升社会责任感,坚持目标导向,细化工作举措,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推动工作向纠纷源头防控延伸。要主动参与诉源治理机制建设,推动审判力量前移和下沉,做好诉调对接、司法确认,增强司法调研实效性,完善和提升基层人民法庭功能,将深化诉源治理,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情况进行全程管理。四要进一步强化上下、内外联动,强化指导力度。全市法院要加强与法院外部部门的联动协调,强化民事、行政、执行等各业务条线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的对下指导责任,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加强纠纷多发易发行业、重点产业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建立以调解员、法官个人命名的调解工作室,提升人民调解解纷实效能力。五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凝聚各方强大合力。全市法院要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社会治理体系,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汇报诉源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争取政策、人员、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加强府院联动机制,积极推动“四所一庭一中心”衔接联动,形成治理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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