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两天时间就解决了困扰我三年的问题,真是太感谢法官了!”近日,绥芬河市法院通过诉前调解高效化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当事人刘某将一面锦旗送到办案法官范欢欢手中,感谢法院尽心尽力为民办实事、解难题。

张某租用陈某场地用于经商,因受疫情影响,张某经营困难,决定关闭店铺。由于租期未满,经陈某同意,张某将场地剩余期限转租他人,剩余租期的费用由陈某退还张某。双方达成协议后,张某便离开绥芬河到外地发展。由于陈某迟迟未退还113000元租金,张某多次催要无果,只好向绥芬河市法院提起诉讼。
收到张某的起诉材料后,法官当即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展开调解,逐步梳理双方争议的焦点。调解中,法官耐心细致地做了大量释法析理工作,告知陈某拒不还款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建议张某考虑双方曾经的情谊而互谅互让,最大化减少分歧。
尽管期间有争吵、有指责、有愤怒,但最终经过法官耐心地沟通与疏导,双方握手言和并达成履行协议,一起民事纠纷在诉前得到圆满化解。
近年来,牡丹江法院充分发挥诉前调解的作用,既节约了诉讼资源,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真正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