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落实牡中院执行局“执行难化解年”活动方案,林口法院如火如荼地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林口法院党组推行“三个尽量”、“三个慎重”,即:尽量不让被执行人的未成年子女在场,尽量不让被执行人患病的父母在场,尽量不在被执行人操办红白喜事时执行;慎重对待特困企业的案件,慎重对待双方矛盾易激化的案件,慎重对待有病的被执行人。
案件承办人在执行过程中认真落实院党组的“三个尽量”、“三个慎重”,以和字当头,采取因案制宜、因案施策、各个击破的方法,促进人性化执行,攻克骨头难案。执行前先认真阅读案卷材料,然后深入当事人家中,和颜悦色同当事人屈膝沟通、了解案情,摸透案情,尽量不采取强制措施,充分地体谅和尊重被执行人,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对抗及当事人同执行员的对抗,最大限度地通过承办人对公正的执着追求和付出的艰辛来打动当事人,使案子在和谐的氛围中顺利执结。截至目前,该院在本次清积活动取得了巨大的成果,所执结的积案中其中以和解方式结案的占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