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安区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顺利执结了一系列合同纠纷案件,在采取强制措施时充分考虑和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因牡丹江某房地产公司在与其开发小区的近百名业主合同纠纷案件中,未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被申请强制执行,涉案金额达一百余万元,且双方矛盾争议较大。
执行立案后,因案件涉及近百户业主利益以及企业发展,东安区法院高度重视,执行干警也在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企业财产进行调查。

经查,被执行企业名下百余处房产均在金融机构设定抵押,由于拖欠银行借款数额较高,即便拍卖也难以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债权。除了这些房产,执行干警再未发现被执行公司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为了保障胜诉当事人的权益,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被执行公司调查,与公司负责人沟通,告之其拒不还款将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经过执行干警释法说理,被执行公司负责人认识到拖延还款将产生的不利后果,表示会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商。
在执行干警的组织协调下,被执行公司通过申请执行人所在小区物业公司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事宜,最终,双方达成用物业费抵顶债务的和解协议,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