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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落实年】诉前调解提效率,诉源治理显成效

发布时间:2023-05-29 17:31:35


“没想到能这么快拿到钱,这下好了,不用做司法鉴定,减少了等待时间,真得感谢法官为我们做诉前调解!”韩某拿到赔偿款后激动地说道。近日,东宁市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帮助劳动者“零成本”维权。


案情简介

2020年3月15日,韩某与陈某为李某做木耳菌,中午下班后,韩某乘坐陈某驾驶的三轮车离开。途中,陈某操作不当,三轮车侧翻,致韩某受伤。事故发生后,韩某要求陈某、李某赔偿未果,向东宁市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进行司法鉴定。为从源头解决双方矛盾,东宁法院将案件交由刘建军法官先行做诉前调解工作。

调解中,刘建军法官认真查阅案卷,在与双方当事人分别联系后了解到,双方对案件事实并无争议,仅是因为沟通不畅引发纠纷。于是,刘建军法官从法理、情理入手,耐心地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理解。通过多次“背靠背”式地沟通,双方矛盾在法官的积极调和下趋于缓和。陈某表示,自己最近生活困难,希望可以延长赔偿期限。最终,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当场支付韩某赔偿金8000元,陈某于2023年12月30日前给付韩某赔偿金22000元,双方握手言和。案件的成功履行,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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