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穆棱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以诉前调解的形式,整合多方力量,成功化解一起土地流转合同纠纷,为15户农民解决困扰多年的耕地问题,确保春耕顺利进行。

2013年5月,穆棱市穆棱镇西岗村15户农民与牧草公司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双方约定由牧草公司在农户的耕地上种植牧草,租期10年。2017年,牧草公司将土地转包给生态观赏园,用于种植红松、沙棘,并擅自增加了40年承包期限,牧草公司与生态观赏园约定每年每亩流转价格300元。
2023年初,西岗村15户农民与牧草公司的合同到期,要求返还土地经营权,可该地已从耕地实际变为林地,再行回转为耕地,面临是否触及森林法的问题。为此,农户多次找村委会及镇政府要求收回土地经营权用于农业耕种。
得知此事后,穆棱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主动与镇政府联系协调,在镇政府、林草局、资源局等部门的相互配合、协调下,积极组织开展诉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多方做承包方思想工作,耐心向其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保护农田的重要性,动员其解除合同,归还耕地。经过沟通,承包人同意解除承包合同,并与15户农户分别签订协议书,为进入“三调”划为基本农用红线的耕地复耕扫清障碍,保障耕地粮食化生产,减少了合同各方的损失。
穆棱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积极发挥审判职能,有效将纠纷化解在了诉前,为春耕争得农时,15户农民也对法官的高效化解纠纷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