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未取得两轮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一个未佩戴安全头盔,加上强行变道超车,结果造成两人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还为此闹到法院。
案情简介
某日晚8时30分许,孙某驾驶两轮摩托车送亲戚张某回家,可是兄弟二人都未规范驾乘,孙某未取得摩托车机动车驾驶证,张某乘车未戴安全头盔。孙某驾驶中,驶入对向车道强行超越前方车辆,结果与对向谢某驾驶的拖拉机相撞,造成孙某、张某二人受伤。经认定,孙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谢某负事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张某向孙某、谢某索要赔偿未果,故起诉至林口县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孙某、谢某分别给付张某赔偿款人民币9万余元和11万余元。因孙某、谢某未按判决履行给付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立即启动“双查”程序,并向两名被执行人下发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二人在规定期限内均未主动履行给付义务,也未主动报告财产。执行干警调查后,发现被执行人孙某在事故发生后便离开居住地,没有人知道他的去向,作为亲属的张某亦不知其下落。
执行干警找到另一名被执行人谢某,耐心向其释法析理,将被执行人谢某的委屈和疑惑一一解开,同时告知其不履行给付义务的法律后果。谢某表示目前家中遇到困难,希望执行干警能帮助其与申请执行人进行协商。执行干警将谢某、张某约至法院,通过商谈,申请执行人张某同意谢某一次性给付10万元,并自愿放弃剩余部分执行款。



到了约定给付的时间,被执行人谢某拿着10万元现金来到法院,将钱款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张某。拿到赔偿款的张某十分开心,对执行干警说:“感谢法院帮我要回了赔偿款,以后我也会安全驾乘,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执行干警告诉张某,法院将全力追查被执行人孙某的下落,早日兑现他的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