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牡丹江市法学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常务理事会议召开,会上公布了黑龙江法学会会员之家名单,其中市本级6家,县(市)区10家。经牡丹江市法学会推荐、黑龙江省法学会批准,牡丹江中院被授予“黑龙江省法学会会员之家”。


黑龙江省法学会会员之家
牡丹江中院作为市法学会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法学会工作,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大会员培养力度,现有会员13人,其中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全慧敏被选为市法学会副会长。
近年来,中院组织干警紧密结合法律实践撰写法学理论文章,提高研究成果质量,多篇调研成果在国家、省、市法学会征文中获奖,为市法学会作出突出贡献。
今后,牡丹江中院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法学会、市法学会要求部署,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把“法学会会员之家”建设成为会员交流学习的有效平台,更好地发挥专业优势,激发工作热情,调动会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凝聚思想动力,切实为平安牡丹江、法治牡丹江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