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汽修厂修车
车修好了
车主却只付了一半的维修费
面对这种情况
穆棱市法院快立快调快结
半小时迅速化解纠纷。

案情简介
刘某将车辆放在史某经营的汽修厂维修,修车款共计3450元,已结清2000元,因为刘某着急用车,又是史某朋友介绍来的,故同意其先把车开走,并约定剩余款项21天之内还清。到期后,史某向刘某催要剩余修车款,刘某表示车暖风有问题,不愿支付剩余款项。双方争执不休,史某便将刘某告上法庭。
办案法官接到案件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可以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开始做调解工作。调解时,办案法官向刘某详细讲解了其拒不支付维修费的行为性质、产生的法律后果及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从情、理、法三方面着手,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在法官的劝导下,刘某终于同意支付剩余维修费,至此,这起修理合同纠纷案件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