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宅试睡员,一晚1500你敢不?”
凶宅试睡员天价日薪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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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宅真这么可怕吗
自家房屋出租后变“凶宅”
承租人该不该赔呢

案情简介
2019年,许某将一套闲置房产出租给李某用于经营烧烤店。在房屋实际使用过程中,由于房间插线板短路引起火灾,造成家具损毁及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此次事故后,该房屋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无人租赁。
许某认为此次事故导致自己房屋成了“凶宅”,造成房屋价值贬损,要求李某按市场价格将此房屋买下。遭到李某拒绝后,许某向东安区法院提起诉讼。

经审理法院认为,李某承租案涉房屋,因管理不善导致火灾,造成租赁物损毁,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案涉房屋中,被烧毁的物品为塑窗和沙发,由于李某已对烧毁的塑窗进行了更换,故对该损失无需再次进行赔偿。对于烧毁的沙发,因李某对许某报价533元无异议,故确认受损沙发价值为533元。对于许某主张的案涉房屋装修损毁、房屋贬值以及房屋闲置期间的3万元损失,因未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实,亦未对该部分损失价值申请鉴定,故对该主张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李某赔偿许某沙发损失533元,驳回许某的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