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
因此法官在处理土地纠纷时
慎之又慎
绝对不能少了农民“一分地”
也不能错判他人“一亩田”
这不
办案法官又到地里
测量去了

案情简介
家住林口县刁翎镇某村的国某、王某夫妇在二轮土地承包时,分得1垧3亩土地。多年来,二人从未想过,这块分得的土地面积会有出入。前不久,该村委会统一对村民二轮承包土地进行测量,结果发现,国某家分得的土地面积比土地承包证登记的面积多出2亩,于是,要求其返还多出的土地。国某、王某认为测量有误,拒不返还。村委会多次索要无果,只好向林口县法院提起诉讼。

为了查清案件事实,确认国某分得的土地是否与土地承包证登记的面积一致,办案法官联系了土地测量的工作人员,与村委会、国某、王某夫妇共同来到案涉土地,在三方的见证下,再次进行测量。
经测量,国某家分得的土地确实比记载的面积多出2亩。国某、王某夫妇对测量结果表示认可。看到国某二人认可了案件事实,办案法官趁热打铁做起调解工作。
国某称,这块地从分给他们就一直这么种着,故而不想返还。考虑到两名被告耕种该地块多年,在征询村委会意见后,办案法官提出了可行性的调解意见——将返还土地改为缴纳承包费。双方听后,均表示同意。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国某、王某补缴部分承包费,此后,每年再向村委会缴纳多出2亩土地的承包费200元,纠纷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