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小学房屋土地闲置后
便被人盯上
以村委会欠其款项为由
强行占用二十余年
村委会催要无果
求助到林口县法院

曾担任林口县刁翎镇上马蹄村委会主任的赵某以村委会拖欠其工资及工程款为由,强行占用该村原小学房屋及院内土地。现任村委会主任何海荣多次找到赵某,协商归还村小学房屋、土地事宜。赵某表示同意,但要求村委会给付其100万元赔偿款。村委会认为该条件无法接受,于是将赵某起诉至林口县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赵某称其占用村小学房屋及土地的行为是经过村长及村委会书记同意的,但却未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实。而其辩称村委会欠其8万余元工程款的主张,也未提供相关证据。庭审中,办案法官刁翎法庭庭长唐治宇向赵某释明,如其与村委会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应另行提起诉讼,主张权利。

因赵某对占用村小学房屋及土地的时间及事实予以认可,法院最终判决其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搬出上马蹄村原学校房屋,返还院内土地,并赔偿村委会97600元损失。判决生效后,赵某未主动履行,上马蹄村委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赵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限期履行。但赵某无视该执行通知书,在执行法官向其释法明理后,仍拒不履行,法院决定对其进行强制迁出。为了保障强制执行的顺利进行,执行团队制定周密方案。

3月7日,林口县法院出动干警11人,对赵某所占用的650平方米房屋及10.61亩土地进行强制迁出。

强制迁出中,涉及7个房屋及众多个人物品,法院干警及村委会工作人员对屋内物品进行登记造册后,将物品运送到村委会提供的地点进行存放。由于屋内物品太多,最终,赵某家属与村委会达成协议,未清理的物品暂时存放在涉案房屋内,择日进行清理。村委会对该房屋及土地正式接收,案件成功执结。

困扰上马蹄村委会二十余年的问题解决了,为表谢意,村委会主任何海荣为林口县法院送来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