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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法院开展“世界水日”普法宣传系列活动

发布时间:2023-03-23 10:34:4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在第三十一届“世界水日”、第三十六届“中国水周”来临之际,牡丹江法院开展“世界水日”普法宣传系列活动,为建设“绿水青山”牡丹江保驾护航。

牡丹江中院




3月22日,牡丹江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吴德刚、法官李鑫参加纪念第三十一届“世界水日”、第三十六届“中国水周”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并在现场向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水资源保护相关法律知识,解答相关法律问题,提高群众保护水资源法律意识。

宁安市法院



宁安市法院通过组织干警学习环资案件典型指导案例、为辖区群众发放“世界水日”宣传海报,讲解《民法典》中涉及环保方面的法律问题以及利用诉讼服务中心电子大屏普及节水知识等方式,呼吁全体人民行动起来,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共创绿色未来。

海林市法院




海林市法院干警深入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厂、社区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走访企业,与公司负责人进行座谈,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讲解法律知识等方式,解答企业在经营中遇到的关于水资源保护、环境污染侵权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号召广大群众节约用水、合理用水。

东宁市法院



东宁市法院干警深入广场、街道,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手册,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关于水资源保护的相关知识,呼吁大家珍惜水资源,形成节水、护水、依法治水的良好社会风尚。

东安区法院



东安区法院干警来到牡丹广场,向群众发放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并结合保护水资源等内容,讲解法律知识,耐心解答法律问题,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来。

西安区法院



西安区法院干警通过深入商场发放节约用水宣传单、涉及环境污染诉讼资料等形式,向商家及群众广泛宣传目前我国水资源形势、保护水资源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以及对破坏水资源的惩治措施等,增强广大群众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意识,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依法治水、惜水护水意识贡献法院力量。

爱民区法院



爱民区法院组织干警深入供水企业,与企业各区负责人就辖区水资源的现状、水资源保护的意义、具体措施等进行充分讨论,并就企业提出的法律问题一一进行解答,提出具体解决办法及司法建议,为企业依法治水提供有力保障,助力企业更好发展。法院干警还来到牡丹江畔,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引导群众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增强水忧患意识,积极参与水环境治理。

阳明区法院



阳明区法院干警深入青梅村,向村民们发放宣传手册,并在普法讲座上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及与村民用水相关的法律法规、涉水资源典型案例,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号召广大群众节约用水,爱护水资源、珍惜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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