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牡丹江中院民一庭妥善处理一起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案件,通过庭前调解的方式,化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22年8月,尹某以在某公司工作期间被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向牡丹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该公司给付其工资及赔偿金。2023年1月,牡丹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支持其申请,该公司不服向牡丹江中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中院民一庭受理此案后,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办案法官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办案法官分别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进行谈话,从法律专业角度对案件进行分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办案法官多次努力,终于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公司当庭将工资及赔偿款等共计2000元给付完毕。
法官的倾力调解让这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矛盾在没有开庭的情况下便圆满化解,不但减少了双方诉累,更为该公司在今后合法用工、规范经营方面提供法律遵循,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