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明区法院成功审理一起因家暴引起的离婚纠纷案件,并为原告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有力形成法院、社区、公安三方联动,共同监督的保护合力,对施暴者起到震慑、教育作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张某(女)与马某1996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婚姻生活中,双方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厮打。马某多次对张某实施家庭暴力,致使张某身体多处受伤。2022年5月,双方发生争吵,马某再次对张某施暴,致使其面部、手臂多处受伤。随后,张某向阳明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马某离婚,同时依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在收到张某的申请后,法院依法做出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禁止被申请人接触、骚扰、跟踪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的裁定。在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办案法官又向当事人所在社区、公安派出所通报,请求相关单位协助执行裁定内容,形成共同监督的保护合力,对施暴者起到震慑、教育作用,让民法典保护人民利益的作用得以彰显。
在对张某起诉马某离婚纠纷一案的审理中,马某主动求和,希望与张某和好继续生活,并写下保证书。最终,在家中长辈及其儿子的撮合、调解下,张某原谅了马某,并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