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是部门的骨干精英、是专业的行家里手、是队伍的中坚力量,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全省法院“优秀机关工匠”。
日前,省法院评选出200名全省法院“优秀机关工匠”。牡丹江法院共有13人入选。他们对党忠诚,信念坚定;他们勤勉尽责、业绩优异;他们作风优良、清正廉洁;他们忠于国家和法律,热爱司法事业,忠实履行职责,在本行业本领域有显著业绩、有突出贡献、有工作成果。
1988年,现任牡丹江中院民二庭庭长的姜山通过考试进入法院工作。三十多年来,他始终坚持以“司法匠心”守“为民初心”,以实际行动践行公平正义的司法担当。
2000年发生在我市的OK镜案,赵某因戴OK镜治疗近视,眼睛受到损害,要求医院赔偿经济损失,一审驳回赵某的诉讼请求,同年赵某向牡丹江中院提起上诉,姜山参与了案件的审理。由于这起案件当时是新型案件,他为查清事实,确定赔偿数额,多方进行调查研究,多次开庭审理,直接改判,维护了赵某的合法权益。
三十年来,姜山办理的案件不计其数,但他始终坚信,办案不能仅仅是机械地判定“输”与“赢”,更在于用心、用情。法条也许是冰冷的,但法官是应该有温度的。审理案件过程中,不管是大案要案,还是普通琐碎的简单案件,他都细致审查,认真办理,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
姜山曾审理过一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原告陆某的丈夫作为实际施工人为外贸公司施工,多次索要工程款未得,后死亡,陆某多次起诉,均被驳回。再次立案后,案件由姜山审理。诉讼中,由于陆某没有委托代理人,部分事实陈述不清,但他没有因此轻易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而是根据相关线索到外贸局、工商局等单位调查,最后,查清被告公司变更名称和假破产的情况,保护了陆某合法权益。一起断断续续诉讼长达8年的案件画上句号,陆某非常感动,赠送锦旗以示感谢。
为保证办案质量和效率,姜山始终坚持把学习放在突出位置,保证一定的时间学习新法律、新法规,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在审理案件中,他特别注重查阅证据和相关笔录,不放过任何环节,尤其对争议较大案件,他更是注重细节。
在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的再审过程中,虽然此案经过中院二审、省法院再审审查,均未改变原审结果,后由检察机关抗诉,省法院指令中院进行再审,但姜山仍没有因为省院已驳回再审申请而简单审理,而是在综合全案证据后,到偏远的现场实地勘查,厘清了案件事实,为公正裁判奠定了坚实基础。双方当事人对实地勘查这件事给予好评,并积极予以配合。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三十多年间,姜山从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到庭长,一次又一次开庭审理追求公正;一次又一次加班加点赶写判决;一次又一次苦口婆心主持调解,把初心和使命写在平凡处,把公平和正义刻在骨子里,把法性和德性融在行动中,把规矩和法治藏于灵魂里,以办好案的“巧劲”、做实事的“铆劲”、解难事的“闯劲”,公正办铁案,匠心铸精品。
法槌起落,案卷翻飞。姜山深深热爱着审判事业,甘愿为之抛洒青春和汗水,也收获了成绩和荣誉。近年来,他先后入选牡丹江市政府法律专家库、牡丹江市委政法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专家库,多次获得优秀公务员、优秀法官等称号,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22年被评为“全省百名审判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