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爱民区法院执行法官耐心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敦促其主动履行给付义务,成功帮申请执行人执行回90万元购房款,维护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2014年1月,王某在马某处购买了一处门市房屋,并交纳了购房款90万元,签订了个人售房协议和认购书,马某也向王某交付了房屋。随后,王某对房屋进行装修出租。可没过多久,有人找到王某并向其出示了该门市房屋的不动产登记证,要求其搬出该房屋。此时的王某才发现该房是一房多卖,在向马某索要购房款无果后,向爱民区法院提起诉讼。
经审理,法院判决解除个人售房协议和认购书,马某返还购房款90万元。马某不服,提出上诉,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马某未主动退还购房款。2022年10月,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冻结了被执行人马某名下的微信、银行等账户,同时查封了马某名下的房产及车辆,并对其进行约谈,向其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告知拒不履行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对其采取的强制措施。经过执行法官耐心释法,让马某认清了利害关系,主动返还了购房款,案件顺利执结。
为表感谢,申请执行人王某来到爱民区法院,为执行干警送上了鲜红的锦旗。